4月4日10:55分,達川區市場監管局在一餐飲店檢查時發現該商家未在顯著位置張貼或者放置反食品浪費標識,為此開具《當場處罰決定書》。至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自2021年4月29日實施以來,達川區反餐飲食品浪費首張“罰單”誕生,標志著該法在達川區得以較好地貫徹落實,反餐飲浪費執法權威予以充分彰顯。
4月4日10:00,身著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制服的達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6名執法人員精神抖擻地走進主城區一知名商圈,分兵3路對位于某城市綜合體4樓的餐飲店挨家逐戶進行反餐飲食品浪費專題宣傳、督導、檢查。經查,一餐飲店未在店堂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且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執法人員以該商家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該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現場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同步免費發放《文明用餐倡議》《文明餐桌公約》等反食品浪費提示標識,并督促商家在店堂醒目位置現場張貼,且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的提示提醒,當場完成對違法行為的整改。
“今年,我們將持續把制止餐飲浪費作為食品安全監管的重要內容,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依法規范餐飲服務經營行為,將節約理念貫穿餐飲全鏈條,著力營造“浪費可恥、節約為榮”的社會氛圍,積極勸阻食品浪費行為,依法糾正、查處餐飲食品浪費的違法行為”達川區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并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在就餐時適量點餐、按需取量,自覺養成節約食品的良好習慣。同時,餐飲經營者要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不誘導、不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真正讓餐飲業的食品浪費行為消失在餐桌上。(劉偉桂科)